孩子散慢、傲氣,總是丟三忘四,該如何協助他調整?

 

一、換個角度看孩子,接納孩子的人格特質:

每個孩子都有其人格特質,或許他之所以丟三忘四,正是他可以忘卻生活中的種種煩惱的方式﹔之所以心高氣傲,正代表著他對自己的自信心,這些都是他的與眾不同的特色,我們似乎也就沒有必要加以改變,或許我們可以以接納的心情看待,也就不致太過於擔心。當然在過與不及之間他仍需要學習拿捏分寸,而我們正可以從這個角度來協助他作一些調整。


二、先安定自己的情緒,找一個適當的地點和時間,再和孩子溝通:

當孩子出現散慢或者傲氣的情形時,家長一定是會有氣憤的情緒,想立刻糾正,甚至是當場喝止。其實,當自己情緒憤怒時,是無法與孩子溝通的,因為孩子所感受到的是你的情緒,而不是你所要和他談事情。因此,如果可以的話,找一個彼此心平氣和,且不受干擾的時候和地點,談談他的表現和彼此的感受。


三、提供另一種看法給孩子參考:

在彼此心平氣和的前提下,讓孩子說說他的表現(如:在什麼地方?什麼時候?做了什麼事?)和他的感受(如:為什麼如此做?這麼做的感覺如何?)讓他先有機會表白自己的想法,然後再說出對這樣的行為,父母親的感覺(如:媽媽覺得這樣的行為很沒有禮貌,或者很擔心再這樣下去很容易誤事……等等)。再讓孩子說出他的感覺和原因(如:你覺得媽媽的看法如何?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覺?)


四、與孩子共同討論改善之道:

和孩子共同討論如何改善,並達成協議,以彼此同意的方式提醒不當行為,例如:當出現傲慢無禮的行為時,母親可輕喚其名字,以為提醒:協助他記小冊子,提孩子完成的事情等。


五、與孩子共同訂定獎懲:

孩子行為如果有所改善,可以予以獎勵,如口頭獎勵,或者可以到速食店進餐……等等;但如果未獲改善,則予以懲罰,如:零用金減少,或者禁止觀賞電視卡通……等等。在訂定獎懲時,需要和孩子共同同意遵守,獎罰物是孩子所在乎的,方能有效,避免淪於單方一廂情願,而一方無視協定。同時,也可以 和學校 老師聯繫,把孩子在學校行為列為考核的依據,讓孩子的行為在家長看不到的時候,也能有所節制。


六、讓孩子學習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:

往往許多父母親不能貫徹獎懲原則,為孩子收拾殘局,減少了孩子學習的機會,如忘了帶學校的作業,家長就急忙放下自己的工作,幫忙送到學校;或孩子得罪了別人,代替孩子去道歉……等等。其實讓孩子自己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親自去體會後果的嚴重性, 尤其是 老師和同儕團體之間的壓力,更能感受深刻,如忘東忘西而受到老師的責罵和同學取笑;或者行為無禮,導致不良的人際關係……等等,都能令孩子更深層地去反省,而願意自發地去改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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