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 自發與自律的培育 ◎

會做的事自己做

談到自律的問題,父母應當謹記,讓子女自己處理他有能力做的事。舉例來說,剛出生的嬰孩,他有吃奶的能力,就應由他自己去吃,去決定吃不吃,或吃多少。常見到有些父母,不停地勉強嬰孩吃奶。若他不想吃,就不要勉強,可遲些再餵他。雖然這樣細微的動作,在早期的成長階段,也已經反映了誰在做事,誰在負責。當父母催促子女時,就是父母在做事,父母在負責。久而久之,便會養成子女依賴的性情,很難發展他的自律性。同樣地,當子女漸漸長大,可以自己吃飯時,父母就不要因為他吃得慢而幫忙餵他吃飯。此外,父母總要記得,你的子女是天天在長大中,昨天他不懂做的事,今天他可能已學會。所以父母要細心觀察子女,作出正確的判斷,並避免代孩子做他現在已經有能力做的事,剝奪他嘗試的機會,這樣才不會阻礙子女發展責任感和自我管理能力。

父母應小心,別養成子女事事依賴的心態:「我不做的事,自有人替我做」,也應與家中傭人配合,避免縱容孩子依賴,防礙子女學習自我管理與自律。

自律的「律」字含有限制、管制和管束之意,現代人不喜歡這些字眼。不過聖經也提及這個意思,在羅馬書七章21節及23節說:「我覺得有個律,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,有惡與我同在。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,和我心中的律交戰,把我擄去,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。」故自律是想做的事可叫自己做到,不想做的事,就可叫自己不做。正如使徒保羅所言的「攻克己身,叫身服我」之意(哥林多前書九章27節)。父母若從小教導孩子禱告,依靠神脫離情慾的事,他們必得著能力發展向善、向好的律。

孩子懶惰和依賴?

父母常有一個錯誤的負面假設,以為孩子都不想自律、都懶隋。事實上,所有孩子都天生有「想」做好的傾向,雖然他們未必「能夠」做到。若父母常存「孩子懶」的負面假設,心底裡過分存著「人性本惡」的觀念,可能會對孩子過份悲觀和消極。這樣的父母通常都會對自己及子女缺乏信心,導致他們消極地看子女。父母信心不足,是因為他們內心充滿焦慮,害怕教不好孩子,在孩子還未表現差勁時,已想像他們會出錯,結果,父母的消極推測,變成了自中的預言。若你發現自己是這樣的父母,可透過輔導、與人交談、上課等方法,學習更多知識、提升自信,使自己更積極樂觀地看孩子,俗語說「看好」孩子。

父母要不斷對孩子傳達信任:「你是一個好孩子」,可用直接或間接的言語表達。例如當子女自動拿功課出來做時,父母可說:「哦!你做功課了。」輕輕一聲便足夠。此外要記得告訴孩子:「我知道你在嘗試,我知道你在努力。」孩子知道爸媽信任他,他才會正面地看自己,才可以在生活上積極行動。

父母自律的榜樣

身教重於言教,父母在生活行為中應示範「自律」。父母每天的生活作息,孩子都看在心裡,父母的行為比說話更具影響力。父母若一天吃早餐,另一天因匆忙卻不吃便上班,晚上遲遲不睡,早上又不願起床,孩子便有樣學樣。

此外,整潔的家居和有計劃有秩序的生活編排,也是向孩子示範了良好的生活管理,同時亦為孩子提供了一個有規律有秩序的家庭氣氛,經過潛移默化,讓孩子養成有紀律的生活習慣。孩子吸收了這樣的氣氛和習慣,自然養成自律的生活。例如自動把用完的東西放回原處,做完功課才遊戲,借了東西會歸還,晚上到時間便去睡覺等。

安定的情緒環境

為孩子提供一個情緒安定的環境是十分重要的,若家中經常有人忽然大叫大喊,父母常情緒失控,忽高忽低,對孩子忽冷忽熱,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下會感到心煩意亂,很難安定自律。

父母切記不要對子女囉唆,因為這表示父母代替子女記著某一件事,令孩子覺得「我的事是你的事」。既然爸媽會代他留意,子女自然就不用把事情放在心上了!所以父母該首先自律,禁制嘴巴,就算心裏焦急也要提醒和制止自己,不要囉唆,讓孩子自己去做。

「囉唆」這個動作,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時候是一個競賽,就是父母與子女的競賽。不過留意這不是一般的競賽,請讓我舉例解釋。例如以做功課為例,我們要看看父母與子女之間,是誰首先記起這件事。我們當然希望孩子在別人提醒他之前,自己主動記得要去做功課。但父母若效率太高、太眼明手快,常會比子女快一步出聲提醒,子女就沒有機會在未有人提點之前,自己拿功課出來做,從中發現自己原來也有自發性,並體驗自動做功課的過程和成就感。父母宜用眼尾留意著他,不要出聲,等他自發去做。當他真的去拿功課時,就可以讚他:「真乖啊!今天不用媽咪催,自己做功課!」相反地,父母若過早催促孩子,可能會掃走他自發的興緻與動機,剝奪了他自發行動的機會。所以,這場很特別的競賽,是父母與子女「鬥慢」,不是「鬥快」。若父母可以常常比孩子慢兩拍才催促,孩子便會有機會快兩拍自發行動。這是以退為進的做法、家長不妨試試。

管與不管

不過,話又說回來。上帝委派我們擔當父母,其中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在需要時施行管束。按上文的建議,孩子有能力做的事要讓他自己做,他仍未有能力做的事,父母就要幫助和干預了。說到管孩子,可分為三個層次:

1. 有些事孩子末有能力負責,而且後果嚴重,父母就必需管。(孩子無選擇)

2. 有些事沒有嚴重後果,可不管。(給孩子嘗試和選擇,可討論和提供指引)

3. 孩子已有能力負責,而且沒有嚴重後果,不必管。(由孩子自己決定)

這三個層次,可按著子女的年齡和能力而決定。例如當天氣轉涼,若孩子只有4歲,則一定要他穿長衣(一定要管,無選擇)。若孩子大一點,例如6歲,就告訴他:「天氣涼了,我們今天要穿長袖衣服!」顏色則由他決定(可不管,給選擇)。再大一些,例如13歲,便不需對他穿衣服給予甚麼意見(不必管,由他決定)。

父母常犯的錯誤是管著子女上廁所,餵子女吃飯,其實這些是孩子有能力處理的事,父母應讓子女自行決定。做功課的先後,也可不管;飲湯、拿雨傘也是可不管的事。隨著孩子漸漸長大成熟,「必要管」的事愈來愈少,「可不管、可討論」的事則愈來愈多,到最後,「不必管」的事比「必要管」的事還要多的時候,我們就知道,孩子已建立足夠的自我管理與自律能力,父母便可放心地「退休」了!

訓練自律秘方

1. 放手:父母說要放手,但不能馬上便放手,要逐步放手。例如不要瞪著他做功課,自己進房去,並對他說:「你試試自己做功課,做完一份功課就拿來給我看,好嗎?」

2. 鼓勵嘗試:他若不懂處理,也放手讓他嘗試。例如對他說:「今天該穿長袖衫,你挑一件吧!」若他揀選的款式不合父母心意,父母也不該出聲。起初他或許會手忙腳亂的亂選,過後他會進步,愈來愈懂得配搭。

3. 示範:例如示範如何收拾房間。父母可假裝埋怨自己的房間亂七八糟,想收拾整齊,告訴孩子:「不如你幫我好不好?」於是一同收拾。或許這會引起孩子的興趣,也想把自己的房間弄漂亮。

4. 預告:若真的要管理孩子,例如看電視的問題,不要馬上叫他停止,可在開始時約定收看時間,到接近要關電視之前再給他預告,告訴他:「我們15分鐘後要熄電視了」。因為突然關掉會令孩子反感,也沒有給他時間去做心理準備,去面對自己內心的不想、不願意,然後慢慢接受。給他預告和適應的時間,可以協助他學習接受得不到想要的東西,這一點也是自律的一個重要元素。

5. 傾談:例如青少年喜愛上網,父母宜在平日與他討論如何面對上網的問題,透過分享與討論來協助他明白沉迷的禍害,然後達成協議。若子女不能按協議去做,便要由父母切實執行,但要預告,告訴他剩餘多少時間,按協議關機。不要說教,也不要教訓或批評,免傷親子感情。子女知道你的行動合理,就算心裡不愉快也只好接受。

6. 合適環境:子女不能專心做功課,可能受環境的干擾。例如有人在旁看電視、講電話等。唯有除去干擾,他才能專心做功課。

7. 承擔後果:在無傷大雅的情況下,可讓子女承受自然後果。例如中學生夜睡,早上提不起勁起床,結果上學遲到,挨老師罵。父母要硬著心腸,堅持不要叫他起床,可以買個鬧鐘給他,但如果他長期懶床遲到,這表現證明他還未能管束自己,父母就要干預。若是幼稚園學生不肯起床,可抱他起床。孩子在晚上遲遲不肯去睡,父母應和他約法三章:「到時候睡覺了,不想睡或睡不著,也要躺在床上」。若12歲的孩子打機至深夜還不肯上床睡覺,父母便要干預,在先前協議的關機時間平靜地把它關掉。訊息就是:「你未能管束自己,暫時就要由爸媽管你!」

作者: 文盧麗萍 (資深家庭治療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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